單元進修課程退費機制:
  1.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課前三天(含開課日)提出退費申請,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。
  2. 開課前三天起至開課後,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費。
  3. 退款方式依原付款方式處理,需匯款退費者,匯款帳戶非中國信託,學員應自行負擔跨行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
    (例如:10/5開課,10/2申請可退九成,10/3即無法退費)
長時數(12小時以上)課程退費機制:
  1.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課前三天(含開課日)提出退費申請,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。
  2. 學員於實際開課日起,且未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,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五十。
  3. 學員於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以上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,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
  4. 退款方式依原付款方式處理,需匯款退費者,匯款帳戶非中國信託帳戶,學員應自行負擔跨行匯款手續費用,費用將從退費中扣除。

注意事項
  1. 為維持上課秩序與學員權益,不同意旁聽,即使授課老師亦不可擅自同意任何人旁聽或自行帶人上課、補課,嚴禁錄影照相,以免影響上課秩序及維護智慧財產權
  2. 所有學員須遵守協會相關條文之規定,如不遵守可依照規定取消學員資格,學員不得異議
  3. 逢天災(如颱風、地震、豪雨等)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或台中市政府公告停課與否,本協會不另行通知。所耽誤課程由本協會公告替代方案,遇有國定假日,本中心均照常上課
  4. 本協會保有課程變動之權利
  5. 本協會得秉持誠信原則,並保留說明及修改之權利,會員、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
  6. 報名人數不足,以致無法開班時,本協會將另行通知替代方案或退費辦法
  7. 為保障學員權益,報名前請詳閱簡章選定班別,了解相關轉班、退費、延期等規定,以保障個人權益,完成報名手續後,報名人以不知或未了解作為退費事由,恕不受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