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開課後未致電與聯絡協辦人員於本協會請假,無故缺課者,視同放棄當節課程權益,不予補課。
  2. 每期課程僅限請假一次可保留補課一堂,其餘請假不予補課。
  3. 病假(含女性生理假)需出示相關證明,並可保留課程順延之權利。
  4. 出國須附上出國證明,保有課程順延之權利。
  5. 本協會為團體上課,因私人因素未能到課不予補課。

注意事項
  1. 為維持上課秩序與學員權益,不同意旁聽,即使授課老師亦不可擅自同意任何人旁聽或自行帶人上課、補課,嚴禁錄影照相,以免影響上課秩序及維護智慧財產權
  2. 所有學員須遵守協會相關條文之規定,如不遵守可依照規定取消學員資格,學員不得異議
  3. 逢天災(如颱風、地震、豪雨等)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或台中市政府公告停課與否,本協會不另行通知。所耽誤課程由本協會公告替代方案,遇有國定假日,本中心均照常上課
  4. 本協會保有課程變動之權利
  5. 本協會得秉持誠信原則,並保留說明及修改之權利,會員、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
  6. 報名人數不足,以致無法開班時,本協會將另行通知替代方案或退費辦法
  7. 為保障學員權益,報名前請詳閱簡章選定班別,了解相關轉班、退費、延期等規定,以保障個人權益,完成報名手續後,報名人以不知或未了解作為退費事由,恕不受理